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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大学关于组织参加重庆市第七届大学生艺术展演的通知

时间:2023-09-07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量:48次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党的教育方针,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大力发展素质教育,以美育人、以美化人、以美培元,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第七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渝教体卫艺发〔2023〕11号)文件精神,现组织各二级培养单位参加重庆市第七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以下简称展示活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活动主题

本届展演活动的主题是:厚植家国情怀,涵养进取品格。

二、活动项目

展演活动项目分为艺术表演类、艺术作品类(含学生艺术作品和高校校长书画摄影作品)、大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高校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案例四大类。

艺术表演类包括声乐、器乐、舞蹈、戏剧、朗诵、流行舞;大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包括艺术与科技、艺术与生活、艺术与美丽乡村、艺术与校园四部分;学生艺术作品类包括绘画、书法和篆刻、摄影、设计、微电影,高校校长书画摄影作品类包括绘画、书法和篆刻、摄影;高校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案例包括高校美育专兼职教师队伍建设、高校公共艺术课程建设与推进模式、高校美育评价体系建设、高校学生艺术社团及实践工作坊建设等方面。

三、活动对象

参加展演活动的学生为全日制普通高校的在读本科生以及全日制研究生,分为甲、乙两个组别,甲组为非艺术类专业学生,乙组为艺术类专业学生。在华留学生可参照上述分组。

高校校长书画摄影作品的参加对象为各高校校级党政领导干部。

高校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案例的报送对象为普通高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有关教科研单位。

四、分工安排

1.艺术表演类

舞蹈项目(甲组:校团委;乙组:音乐学院)

声乐项目(甲组:校团委;乙组:音乐学院)

器乐项目(甲组:校团委;乙组:音乐学院)

戏剧项目(甲组:校团委;乙组:音乐学院)

朗诵项目(甲组:校团委;乙组:新闻传媒学院)

流行舞项目(音乐学院)

2.艺术作品类

学生绘画、书法和篆刻、摄影、设计项目(甲组、乙组:美术学院)

学生微电影项目(甲组、乙组:文学院)

高校校长书画摄影作品项目(校团委)

3.大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暨艺术作品展项目(美术学院)

4.高校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案例评选及报告会项目(社会科学处、校团委)

五、参赛时间安排

(一)第一阶段(2023年6月—2023年9月)

发布展演活动实施方案和单项活动要求,广泛宣传发动,组织各二级培养单位排演优秀节目、作品和案例。

(二)第二阶段(2023年10—12月)

组织实施单项活动展演、报送市级现场集中展演活动作品。

10月:报送作品

艺术表演类作品请提交作品、报名表及相关信息表电子版及纸质版,纸质版和U盘一起报送至团委401办公室。

报送时间:2023年10月13日—14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张菲倚、吴珂仪023-68254284、18983236194,xndxtwxsyst@163.com

11月:艺术展演类现场展演、高校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案例评选

12月:艺术作品类、艺术实践工作坊评选

(三)第三阶段(2024年1—4月)

参与全国第七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现场集中展演。

附件:

1.关于征集重庆市第七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声乐项目的通知

2.关于征集重庆市第七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器乐专场的通知

3.关于征集重庆市第七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舞蹈项目的通知

4.关于征集重庆市第七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戏剧项目的通知

5.关于征集重庆市第七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朗诵项目的通知

6.关于征集重庆市第七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学生书画摄影设计作品的通知

7.关于征集重庆市第七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微电影作品的通知

8.关于征集重庆市第七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舞蹈项目(流行舞专场)的通知

9.关于征集重庆市第七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高校校长书画摄影作品项目的通知

10.关于征集重庆市第七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高校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案例的通知

11.关于征集重庆市第七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项目的通知

共青团西南大学委员会

2023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