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下午,法学院廌鸣法律社暑期社会实践团来到涪陵区二渡村开展社会实践活动。在实践团志愿者的指导下,乡村少年儿童们扮成法官、律师、检察官等,展开模拟庭审,“审判”一起校园欺凌案。
庭审中,由廌鸣法律社学生志愿者扮演“被告人”—初中生陈小明(化名),当地少年儿童扮演成“律师”“公诉人”“受害人”以及“证人”等角色。小“公诉人”首先控诉称,陈小明长期纠集几名同校未成年人成立收取保护费的“帮会”,先后逼迫10余名同校学生加入“帮会”并交纳保护费,殴打20余名学生,致使多名被害学生产生厌学情绪。由另一名当地儿童扮演的小“受害人”则详细陈述陈小明及其“帮派”威胁恐吓他的经历。
(图为模拟庭审现场)
经过志愿者扮演的“被告”陈小明为自己辩护,小“证人”出庭指证,双方“律师”各自进行充分的辩护等环节,小“法官”们做出最终判决。“被告人”陈小明以收取“保护费”名义威胁多名被害人,索要钱财、纠集人员打架斗殴的行为已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的寻衅滋事罪。但因“被告人”陈小明未满十八周岁,予以减轻处罚。同时法庭还向陈小明的“监护人”发出了《家庭教育令》,责令其承担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
庭审环节结束,志愿者法学院2022级学生康艺华还演绎了“被告人”母亲反思的场景,借此向到场的二渡村学生家长普及《家庭教育促进法》的内容。
(图为2023年法学院暑期社会实践团活动现场)
“我们希望这种“零距离”体验审判现场,让乡村的青少年儿童和家长能对法律多一份敬畏和理解。”法学院党委副书记张梅表示,今后,法学院学子们还将运用专业所学,丰富普法形式,在乡村孩子们心里种下法治的种子。
据悉,自2020年以来,像这样的法治体验课,法学院廌鸣法律社的志愿者们先后在垫江、丰都、石柱等10余区县的20余个乡村进行过一线教学和展示。
王卓|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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