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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逐梦青春”重庆青年大学生创新创业之星寻访活动的通知

时间:2018-04-03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量:7次

关于开展“逐梦青春”重庆青年大学生

创新创业之星寻访活动的通知

各二级团组织:

按照“移动4G+”第37届重庆市大学生“校园之春”文化艺术体育活动的总体部署,现就开展“逐梦青春”重庆青年大学生创新创业之星寻访活动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寻访对象

全日制在校本科生、研究生个人(团队),申报团队其成员不少于3人。

二、活动时间

2018年3月至5月

三、寻访条件

1.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热爱科学、乐于探究,积极实践、勇于创新;在创新创业方面取得突出成绩或显示较大潜力。

2.至少具备1项以下条件:

(1)在创新创业方面成果突出,在省部级及以上创新创业大赛中获得较好成绩,有明显示范带头作用,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

(2)创业项目初具规模,富有发展潜力,典型事迹对在校大学生具有示范引领作用。

(3)具有创业实体(已在工商部门注册),具有科学的经营理念,服务地方经济建设或乡村振兴发展,企业经济效益好、发展快。

四、寻访流程

本次寻访活动采用校内遴选及报名、专家评审、线上评选、结果公布等流程,具体如下:

(一)校内遴选及报名阶段(4月3日至4月8日)

各二级团组织评选推荐本单位创新创业方面有典型事迹的优秀个人或团队,填写《“逐梦青春”重庆青年大学生创新创业之星寻访活动报名表》(附件1),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专利、科研成果、营业执照、获奖证书等)电子件及个人或团队照片两张(格式用JPEG,照片大于2M,创新创业场景为宜,用于网络宣传、投票使用),汇总后填写《“逐梦青春”重庆青年大学生创新创业之星活动报名汇总表》(附件2),全部资料以压缩包的形式发至指定邮箱swuyouth@qq.com,以“单位名称+创新创业之星”命名。

(二)专家评审阶段(4月9日至4月27日)

团市委牵头组织成立由相关行业部门、高校专家、创业导师组成的专家评审组,从各高校的推荐人选中,评选出重庆市青年大学生“创新创业之星提名人选”20名。

(三)线上评选阶段(4月28日至5月2日)

重庆市青年大学生“创新创业之星提名人选”通过重庆移动、上游新闻进行为期五天的线上展示。

(四)结果公布(5月9日)

按照专家评审占80%,线上投票占20%的比例,最终评选重庆市青年大学生“创新创业之星”10名,重庆市青年大学生“创新创业之星提名奖”10名。

五、有关要求

1.请各二级团组织对本单位推荐人选的材料真实性进行审核。

2.各二级团组织最多推荐1名个人或团队参评。

联系人:石珮锦13658372861

附件:1.“逐梦青春”重庆青年大学生创新创业之星寻访活动报名表

2.“逐梦青春”重庆青年大学生创新创业之星寻访活动汇总表

共青团西南大学委员会

2018年4月3日

(西团发〔2018〕10号)关于开展“逐梦青春”重庆青年大学生创新创业之星寻访活动的通知.docx